我本来就是一个商人,所以我没必要象HerockChiu yung那样忌讳谈”钱”。我想谈的问题是在Blogosphere里能不能让Blogger,读者,广告商和广告主形成多赢的局面,以更好地推动Blog作为”自媒体”的发展。


首先讲讲”动机”吧。


1、Blogger。每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不外乎来自两方面:精神和物质。我相信大多数Blogger创作Blog的第一目的是为了”表达”,被大量读者认同和肯定自然会成为Blogger创作的动力,而如果能同时带来一定正当的、合理的、道德的经济收益的话,我想也不会有哪个Blogger会拒绝的。这个道理如同我卖房子一样,如果我在国家法律制度下,给购房者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居住环境并且自觉履行纳税义务,那么我赚得的钱自然会心安理得的收入囊中,该怎么花就怎么花。


2、读者。读者之所以会选择一个Blog阅读,肯定是因为内容能够给他(她)带来一定的”价值”。这种”价值”可能会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也有可能是一次商业机会。无论如何,阅读当然是自愿的,正如一份报纸或杂志一样,不想看的谁也不能强迫你去购买,何况在互联网上大部分的Blog都是可以免费阅读的。读者在免费阅读Blog之余同样免费阅读一些对自己有”价值”的商业资讯,我想也不会有太多读者会拒绝。当然,呈现给读者的商业资讯首先是不能给读者造成”视觉污染”的。


3、广告商。作为广告商其经营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各种有效的渠道进行宣传,为广告主提升商品价值和吸引顾客,从而为自己创造利润。如果某个传播渠道是被看好能够实现上述目的,且传播成本比较低廉的话,我想广告商是不会错过的。


4、广告主。作为广告主当然是希望自己花出去的广告费能够为自己带来更大的收益,这得基于自己的宣传能有效的送达目标客户的视力范围并且能被目标客户所接受。与以上第三点同理,如果存在着这样一种传播渠道,既能有效送达到目标客户,相对其他渠道费用又低,那么广告主也不会没理由拒绝在这个渠道上进行投入。


那么,基于以上4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么一个价值链

广告主给广告商投入广告费,广告商向BLOGGER支付广告费,BLOGGER向读者提供他们感兴趣的内容,读者受Blog上广告的吸引成为广告主的消费者。


本来,Google ADsense提供的模式正好可以实现以上的价值链有机地循环,与CNBlog上的PayPal和购买T-Shirt(这个链接似乎失效了?)相比,既降低了门槛,又减去了过程中的麻烦,更主要的是无须读者掏钱。但正如Herock在回复中提到的:”
关键是不知道他们设置的怎样的关键词”,以致Blog上的广告要么没有针对性,要么毫无吸引力。那么,怎样才能在保证Blog在保持公正、独立性地提供给读者感兴趣的内容的同时,也能够向读者提供他们同样感兴趣的广告呢?


在上图中,毫无疑问,广告商和Blogger是整个价值链中的关键点。


不妨先从我个人订阅的杂志来举例说明。首先我想一个Blog站点应该更象一份杂志而非报纸,这个比较可以说也是Blog与BBS的区别之一吧。我订阅的杂志主要有《IT经理世界》《新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订阅的理由当然是喜欢阅读其中的内容,而对于这三份杂志中的广告我经常也是看得津津有味。因为那些广告中宣传的商品都是我感兴趣的,如汽车、电脑、软件等,有时并不是为了购买,而是喜欢看这样的品牌宣传,一旦我产生广告中某种商品的购买需求,记忆里那些广告对我的影响一定会起作用的。假设这三份杂志刊登的广告也有什么不孕、性病、成人用品之类的话,我想我一定不再会成为它们的忠实读者,哪怕内容再怎么吸引,我也会认为它们的品质已经严重下降了。


因此,Google ADSense的问题就是只会根据Blog文章中的关键字,随机地发布相关的广告,而不是根据订阅该Blog的读者的需求、人文背景来有针对性地提供广告。


一个Blog站点能否成为一个有效的传播渠道,首先是Blogger本身能否成为某个领域或某个主题范围里的”意见领袖”(借用这里的说辞)。当然,我希望看到的”意见领袖”决不是为某些个商家或团体撰写”软文”的代言人,而是能给读者提供丰富的、专业性强的、有一定参考价值的知识、经验和思想,愿意且积极分享的资深人士或专家。读者不全是”傻瓜”,如果一个Blogger把读者当作”傻瓜”看待的话,迟早也会被所有读者当作”傻瓜”一样抛弃的。


再说广告商,也别把创作Blog的Bloggers当作”傻瓜”,而应当更专业地为Bloggers提供针对性强的个性化服务。如:根据Blogger的创作风格、主题内容、受众特点等给Blogger提供专业化的站点设计意见,按照读者的真实需求匹配合乎读者视觉习惯的广告表现形式,恰当地在Blog上放置读者真正感兴趣的广告内容等。只有广告商与Blogger之间先形成良好的互动,才能让整个价值链有机地循环起来。


结合以上看法,我把自己在这篇文章中提到的Idea重新整理了一下:


1、把我定义为一个VC+广告商,我的雇员定义为纯粹的Blogger。


2、我负责投资架设一个Blog站点,并且负责联系开发商和经纪公司成为广告主;我的雇员负责撰写房地产评点文章,要求写作内容必须客观、公正,且能够为购房者提供专业性的意见。


3、待Blog有一定积累且树立知名度后,与当地纸媒联系共同建设专版或单独设计和发行DM,扩大传播渠道来弥补受上网人群限制的不足,同时提高广告价值,整合线下和线上的受众。


4、我和Bloggers之间的关系在建设Blog这件事情上不再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合作者的关系,因这个Blog而带来的利润是由大家共同分享的。这样一种激励机制才能有效地保证Bloggers的写作动力额专业素质的提高。


以上观点尚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诚意邀请各路高人批评和指正,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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